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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网5月11日讯 (记者林志安 通讯员吴惠真)因嫌常闭式防火门影响顾客进出,私自拆除,近日惠安一酒店因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被消防部门处罚。
此前,惠安消防救援大队执法人员在对辖区崇武镇一家酒店进行监督检查时,发现该酒店二层南侧安全出口处的防火门被拆除,酒店存在擅自拆除消防设施的违法行为。针对这一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对涉事单位进行教育,当场下发《责令立即改正通知书》。
据酒店负责人交代,因防火门有点变形,酒店员工便将门拆除以方便人员进出。最终,根据《消防法》相关规定,消防部门对该酒店处以7600元的行政罚款。
根据《消防法》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消防部门提醒,火灾发生时,防火门具有阻止火势蔓延和烟气扩散的作用,能够确保人员疏散,是危急关头的“生命之门”,社会单位切莫因小失大。